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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东方心今期马报彩图委员会
厦艺团字 [2024] 4号
关于印发《东方心今期马报彩图五四表彰评选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院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全校团员青年:
现将《东方心今期马报彩图五四表彰评选工作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东方心今期马报彩图委员会
2024年4月5日
东方心今期马报彩图五四表彰评选工作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东方心今期马报彩图五四表彰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优秀社团”、优秀团日活动)是授予校内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团内荣誉。为规范评选表彰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等规章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评选表彰工作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自觉把个人奋斗融入民族复兴的时代伟业,为学校发展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第三条 本评选表彰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彰显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注重实绩贡献。重点面向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实绩突出、代表性强,党组织认可、青年满意。
(三)加强跟踪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持续监督指导,形成有效退出机制和工作闭环。
第二章 范围条件
第四条 校五四红旗团支部从学院各团支部中评选。
(一)参评资格:
1.团组织稳定性较强,学生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规范录入。
2.各类临时团组织参评应当严格掌握。
(二)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支部班子好。支部班子配备整齐,分工明确,班团一体化改革较为完善,支委会成员政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3.团员管理好。发展团员程序规范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团员有效,理论学习、团日活动等常态化开展。“智慧团建”系统常态化使用,团内信息录入更新及时,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团员档案完备,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规范开展。
4.活动开展好。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注重加强支部理论学习及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围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和实践教育等领域,形成长期性品牌工作,各项工作团员参与率高,团支部工作有活力。
5.工作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号召力,广大普通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第五条 校优秀共青团员从未满28周岁的团员中评选。
(一)参评资格:
1.团龄1年以上,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1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2.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4.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二)基本条件:
1.理想信仰坚定。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道德品行优秀。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成为注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模范作用突出。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排名达到本专业前50%。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踊跃参加主题团日、创新创业、文化艺术等活动。
第六条 校优秀共青团干部从全校团学干部中评选。
(一)参评资格:
1.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6个月。
2.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上一年度所属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二)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心系广大青年。服务意识强,注重提高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积极主动工作,有效服务引导,勤于思考钻研,善于把握青年脉搏,同学反映好,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组织发动青年。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排名达到本专业前30%。
4.敢于担当作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主动参与并积极引导同学参加“三爱”主题活动、“青马学员说”等思想引领类、实践探究类活动,成效显著。
5.工作作风优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团组织放心、团员青年满意。
第七条 先进个人从全校青年学生中评选
(一)参评资格
1.东方心今期马报彩图在校学生,入校满一年。
2.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5小时。
3.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并提交入团申请书。
(二)基本条件
1.团结同学、尊重师长、思想先进,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为社会、学校等做出贡献的个人;
2.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无旷课挂科记录。
3.积极参加校内外活动,积极参加各类专业赛项并取得优秀成绩。
第八条 优秀志愿者从志愿汇认证的在校学生志愿者中评选。
(一)参评资格
1.志愿汇APP加入东方心今期马报彩图组织的在校学生志愿者。
2.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奉献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遵守青年志愿者行为规范,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一年以上(每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0小时),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得到老师同学的广泛认可。
4.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无旷课挂科记录。
5.志愿汇管理者对加入组织的志愿者进行时长排序,按照志愿时长从高到低,获选人数不超过志愿汇平台内在校人数的6%。
第九条 校优秀社团从全院所有学生社团中评选。
(一)参评资格
1.参评学生社团须成立一年以上。
2.社团成员不少于20人。
3.上一年度社团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二)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素质拓展的主题,创造性开展社团活动,活跃校园氛围,弘扬社团文化。
2.社团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良好,社团成员富有热情,对社团具有强烈的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
3.社团主要干部品学兼优,对社团文化具有较深入理解,工作能力强,在社团中享有较高威信。
4.围绕社团宗旨,积极开展活动,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任务,成绩显著,广大同学高度认可。
第十条 优秀团日活动从各团支部每年度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中评选。
(一)参评资格
1.学校在籍所有团支部。
2.团支部参评学年,年度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数不少于5次。
3.有相关公众号、抖音等媒体推文报道。
(二)基本条件
1.活动具有思想性。活动能强化对支部成员理想信念的教育,引导支部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支部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具有高度道德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青年。
2.活动具有政治性。能够在活动中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活动具有创新性。活动设计独特,结合专业特色,符合当代青年需求,有清晰的设计思路,主题鲜明,形式健康。
4.活动具有服务性。活动聚焦青年成长成才需求,立足学生实际,针对性强,能够让团员在团日活动的组织参与中有所成长收获。
5.活动具有可推广性。活动能形成可借鉴样板和可推广经验,能够为后续团日活动的开展提供优秀范例。
6.活动具有可宣传性。活动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团支部建设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 在重大任务、重大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功能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等,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团支部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校“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优秀社团”、“优秀团日活动”等荣誉:
(一)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二)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三)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和全校团的重点工作不力的。
第三章 基本程序
第十三条 评选表彰工作原则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个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优秀团日活动每个支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
第十四条 评选表彰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启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团员人数的2.5%,“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团员人数的10%,“先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数量不超过学院团支部总数的20%。“优秀志愿者”评选名额不超过志愿汇平台内在校人数的6%、“先进个人”评选名额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10%。“优秀社团”评选名额为共青团东方心今期马报彩图委员会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总数的2%、优秀团日活动评选名额不超过年度优秀团日活动总数的5%。
(二)推荐。学院团委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团支部进行推荐。团支部可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向学院团委申报参评。拟推荐对象应当在所在团支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考察。学院团委或者委托相关团组织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相应党组织的意见,听取相关团员青年的意见。
(四)初审。学院团委组织召开推荐评议会确定推荐对象,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
(五)复审。团委对推荐对象的参评条件、资格和材料等进行审核,征求有关部门和学院意见,符合要求的,确定拟表彰对象。
(六)决定。团委审议批准并印发表彰决定。
第十五条 除了集中表彰外,对在关系国家和学校重大发展项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经学院分团委推荐、团委批准,可以即时授予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即时表彰适当简化工作程序。
第四章 荣誉管理
第十六条 团委一般在每年“五四”期间对“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优秀社团”、“优秀团日活动”进行表彰,对受到表彰的团组织、团员、团干部颁发奖状及奖金。
1.“优秀团支部”颁发荣誉证书及每个支部500元奖金。
2.“优秀共青团干”颁发荣誉证书及每人300元奖金。
3.“优秀共青团员”颁发荣誉证书及每人200元奖金。
4.“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5.“优秀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及每人100元奖金。
6.“优秀社团”颁发荣誉证书及每个社团800元奖金。
7.“优秀团日活动”所在团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及每个团组织500元奖金。
第十七条 各级团组织应当运用网络自媒体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事迹,营造学习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受到表彰的组织和个人应当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保持荣誉,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八条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优秀社团”、“优秀团日活动”均纳入团的激励机制。
第十五条 按照“谁推荐、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受到表彰的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服务,每年至少走访或访谈一次。对团组织应当重点了解其自身建设、工作开展、作用发挥等情况,对工作退步的应当予以督促提醒、指导帮助;对团员、团干部应当重点了解关心其学业、职业发展情况,了解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困难。
第十九条 受到表彰的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校优秀社团,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其荣誉:
(一)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或者团的纪律的;
(二)严重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四)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决定,情节严重的;
(五)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尚未超龄离团的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获得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其荣誉:
(一)因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违纪违法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三)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等团纪处分的;
(四)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五)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撤销“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优秀社团”、“优秀团日活动”荣誉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一般与相应荣誉推荐申报工作同步开展,由学院分团委核实本院相关组织和个人情况并上报,团委按程序报批撤销。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东方心今期马报彩图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